热线电话135 8155 2085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资讯 > 【和俭后勤运行保障】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26年秋办公日用品、广告服务商、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宜宾-屏山县]

【和俭后勤运行保障】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26年秋办公日用品、广告服务商、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宜宾-屏山县]

中国云讯招标网 招标资讯 2026-08-15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n2026年秋\n

\n

\n 办公日用品定点采购、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n

\n

\n

办公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n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拟对2026年秋办公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n

一、招标单位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n

二、项目名称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26年秋办公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n

三、报价及公告方式

\n

(一)供应商按附件二最高限价基准单价整体下浮比例(每项商品单价均同比例下浮)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具体谈判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n

(二)公告方式:此公告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n

四、服务期限

\n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若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n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

\n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

(七)此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n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n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n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委托代理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n

(三)报价函(附件一、附件二),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n

(四)配送服务承诺(附件三)。

\n

(五)近2年单位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及相应发票)。

\n

(六)“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n

(七)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附件四)。

\n

(八)谈判保证金银行回单、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

\n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n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n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n

(二)供应商应当报出不得有选择性的价格,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n

(三)最终谈判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公告、采购清单、产品技术参数、配送服务承诺、报价单、谈判报价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n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单规定格式进行报价。

\n

八、供应商投标须知

\n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资格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最后谈判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高的)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谈判报价相同时,产品质量承诺好的成交;若出现最低报价产品质量承诺完全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n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n

(三)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内。

\n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我校采购的货物、服务等要求,如不能满足,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n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成交人将学校所需物品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月或季提供报账所需的税务发票等材料,经审签完成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月或季全部货款。

\n

(六)获取相应附件及资料准备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20日,获取方式:自行网络下载。

\n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前(不接受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318(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66号),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n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

\n

2.地点: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小会议室。

\n

3.其他: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n

(十)成交公示:确定成交人后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n

(十一)质疑

\n

1.对谈判文件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8月20日前,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2.对中选结果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3.提交质疑材料时,需一并报送以下文件:

\n

(1)书面质疑函1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n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n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5)针对质疑事项的必要证明材料。

\n

4.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证据来源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均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一经查实,学校将报请财政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n

(十二)本谈判须知未尽事宜,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5883197365。

\n

\n

办公日用品附件(一、二、三、四) (1).docx

\n

\n

\n

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拟对2026年秋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n

一、招标单位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n

二、项目名称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26年秋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

\n

三、报价及公告方式

\n

(一)供应商按附件二最高限价基准单价整体下浮比例(每项商品单价均同比例下浮)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具体谈判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n

(二)公告方式:此公告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n

四、服务期限

\n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若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n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

\n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

(七)此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n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n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n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委托代理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n

(三)报价函(附件一、附件二),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n

(四)配送服务承诺(附件三)。

\n

(五)近2年广告服务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及对应发票,单份合同金额≥2万元,至少3份),且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任意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n

(六)“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n

(七)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附件四)。

\n

(八)谈判保证金银行回单、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

\n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n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n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n

(二)供应商应当报出不得有选择性的价格,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n

(三)最终谈判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公告、采购清单、产品技术参数、配送服务承诺、报价单、谈判报价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n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单规定格式进行报价。

\n

八、供应商投标须知

\n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资格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最后谈判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高的)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谈判报价相同时,产品质量承诺好的成交;若出现最低报价产品质量承诺完全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n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n

(三)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内。

\n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我校采购的货物、服务等要求,如不能满足,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n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成交人将学校所需物品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月或季提供报账所需的税务发票等材料,经审签完成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月或季全部货款。

\n

(六)获取相应附件及资料准备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20日,获取方式:自行网络下载。

\n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00前(不接受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318 (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66号) ,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n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

\n

2.地点: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小会议室。

\n

3.其他: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n

(十)成交公示:确定成交人后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n

(十一)质疑

\n

1.对招选文件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8月20日前,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2.对中选结果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3.提交质疑材料时,需一并报送以下文件:

\n

(1)书面质疑函1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n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n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5)针对质疑事项的必要证明材料。

\n

4.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证据来源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均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一经查实,学校将报请财政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十 二 )本谈判须知未尽事宜,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n负责解释。联系人: 杨 老师,联系电话: 15883197365 。\n

\n

\n

\n

广告服务附件(一、二、三、四).docx

\n

\n

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n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拟对2026年秋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n

一、招标单位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n

二、项目名称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26年秋信息化设备维护及其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n

三、报价及公告方式

\n

(一)供应商按照附件二最高限价基准上整体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函见附件一)。

\n

(二)公告方式:此公告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n

四、服务期限

\n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间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一年。

\n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

\n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n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

(八)此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n

六、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n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n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委托代理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n

(三)报价函(附件一、附件二),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n

(四)配送服务承诺(附件三)。

\n

(五)近2年单位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及相应发票)。

\n

(六)“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n

(七)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附件四)。

\n

(八)谈判保证金银行回单、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

\n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n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n

七、商务要求:

\n

(一)付款方式:费用按月或批次进行结算。

\n

(二)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合同。

\n

(三)服务地点: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n

(四)质量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谈判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n

(五)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当地设立常用备件、耗材仓库,仓库常用维修零配件、耗材齐全,防止不能及时送达采购人现场。成交供应商一学期如出现3次备品不能按时提供的,采购人可终止与该供应商本项目合同,顺延到下一候选人继续履行本项目,以此类推。

\n

(六)维修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8小时(每周七天、每天8小时)上门服务,7*24小时在线服务。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电话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维护任务。如设备8小时候内未修复须提供不低于原配置备用机。成交供应商一学期若出现未按时到达现场满3次或同一问题维修超3次还是未解决问题的或其他不满足服务要求行为满3次采购人可终止与该供应商本项目合同,顺延到下一候选人继续履行本项目,以此类推。

\n

(七)供应商实力及维护人员配备:供应商须有学校班班通、校园网络、数字校园广播、数字校园监控系统、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电脑等设备)等学校常用系统设备相关工程经验和案例。同时须为本项目配备熟悉以上系统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n

(八)其他要求

\n

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含人工、货物、运输、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的包干价。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n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谈判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n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n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n

(二)供应商应当报出不得有选择性的价格,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n

(三)最终谈判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公告、采购清单、产品技术参数、配送服务承诺、报价单、谈判报价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n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单规定格式进行报价。

\n

八、供应商投标须知

\n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资格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最后谈判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高的)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谈判报价相同时,产品质量承诺好的成交;若出现最低报价产品质量承诺完全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n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n

(三)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内。

\n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我校采购的货物、服务等要求,如不能满足,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n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成交人将学校所需物品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月或季提供报账所需的税务发票等材料,经审签完成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月或季全部货款。

\n

(七)获取相应附件及资料准备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20日,获取方式:自行网络下载。

\n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09:00前(不接受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318(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66号),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n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

\n

2.地点: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和谐楼小会议室。

\n

3.其他: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n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n

(十一)成交公示:确定成交人后在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n

(十二)质疑

\n

1.对谈判文件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8月20日前,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2.对中选结果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n

3.提交质疑材料时,需一并报送以下文件:

\n

(1)书面质疑函1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n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n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n

(5)针对质疑事项的必要证明材料。

\n

4.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证据来源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均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一经查实,学校将报请财政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n

(十三)本谈判须知未尽事宜,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5883197365

\n

\n

\n 信息化服务附件(一、二、三、四).docx\n

\n

\n

\n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n

注册可享免费项目查询

供应商 招标机构 采购业主
  • 查询近期招标
  • 增加中标机会
  • 快捷发布招标
  • 专属信息定制
  • 招标文件下载
  • 跟踪项目查询
  • 专属人工客服
  • 寻求合作企业
0.206367s